將審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裁判效力與最高法相同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最高法巡迴法庭落戶沈陽,將審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裁判效力與最高法相同。
  昨日,記者瞭解到,落戶沈陽的巡迴法庭將在渾南揭牌,人選將由最高法確定。
  巡迴法庭落戶沈陽、深圳
  據瞭解,近年來,最高法受理的案件越來越多,法官辦案壓力越來越大,不利於最高法充分發揮指導、監督全國法院審判的職能。隨著案件到最高法審理,地方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也被帶到北京。
  而且,目前在司法領域,地方政府干預司法的問題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別是一些跨區的案件,經常發生地方政府干預法院審判的情況。還有部門和個人對法院審理的具體案件作指示、批示,干預法院獨立公正審判。
  為了實現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最高法設立巡迴法庭。12月2日,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首批試點的地點為深圳和沈陽兩地。
  昨日,記者從我省法院系統證實,巡迴法庭確實落戶沈陽,並將在渾南揭牌,揭牌時間將是本月底。
  審跨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據瞭解,此次試點的巡迴法庭性質為最高法的派出機構,代表最高法,一個巡迴法庭將管理幾個省,高於各省級高院,和各高級法院之間為上下級審級關係。
  昨日,記者從我省法院系統瞭解到,巡迴法庭的法官人選將由最高法選派,最高法的法官將輪流到巡迴法庭辦案。此前,最高法院相關部門已經就試點巡迴法庭的人選向全院下發通知,接受報名。目前,最高法相關部門正在準備試點巡迴法庭的人選。
  巡迴法庭將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省級高院的上訴案件、再審案件、申訴案件等。巡迴法庭本身能作出裁判的案件,一律放到巡迴法庭審理;須提交最高法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和對全國法院統一法律適用有指導意義的案件,還是要由最高法審理。
  巡迴法庭作出的裁判都要蓋最高法的印章,與最高法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是終審判決,不存在上訴的問題。
  有效避免地方保護干擾審判
  據瞭解,巡迴法庭成立後,最高法“總部”會縮小,巡迴法庭會增大,各省高院的權限也會受影響。巡迴法庭試點運行經驗成熟後,將進行推廣擴大。
  巡迴法庭有利於方便當事人訴訟,更容易發現冤假錯案和案件審判不到位的地方,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對法院審判的干擾,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和判決的權威,更好、更快地保護和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有利於最高法緩解辦案壓力,騰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釋、出台司法政策,更好地發揮司法引領社會公正的作用;還有利於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減輕北京地區信訪壓力,更好地維護首都和諧穩定。
  巡迴法庭不審理刑事案件
  是因死刑案件必須到最高法
  最高法巡迴法庭為什麼選擇在沈陽、深圳,巡迴法庭將如何運作,本報記者昨日連線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對此進行解讀。
  選擇沈陽 因為沈陽是傳統的東北地區中心城市
  華商晨報:為什麼巡迴法庭不審理刑事案件,剛剛平反的呼格案和聶樹斌複查案顯示,在刑事案件中釀成的重大錯案,損害了司法的公平正義。如果有巡迴法庭,是否可以對省高院判決進行上訴,可否避免錯案產生?
  王公義:巡迴法庭是是最高法院一部分,也是高級人民法院的上級機關。沒有在巡迴法庭審理刑事案件,是對死刑案件很重視,死刑案件必須到最高法,統一商量,統一來審核覆核。巡迴法庭對此力量是不夠的。死刑是非常重大的人身權利問題,不像財產權等,對人的生命的剝奪必須放到最高法。
  這是重視人的生命的體現,這方面不需要效率,不需要太快,不需要方便,而是需要公正,不能有錯案。這體現了中央對死刑問題的重視。所以要集中最大的力量來解決,只有最高法有大量的人力資源,雄厚的團隊來對死刑進行覆核。
  華商晨報:巡迴法庭是派駐機構,您以前談過設立巡迴法庭要註重地域因素,那麼設於深圳是出於什麼考慮?沈陽體現得更明顯,東北三省的地理中心應該是長春,若巡迴法庭設在沈陽,對黑龍江來說,是否不公平?
  王公義:巡迴法庭按大區來設,這是一個大的原則。至於考慮設立設在地方,是根據各項條件來決定的。考慮在東北先試點,是因為東北是老工業基地,東北是有代表性的。而深圳是改革開放前沿,面臨大量的司法實踐問題。
  至於具體設立在深圳和沈陽體現的是選擇性問題,而不是原則性問題。在東北大區裡面,試點選擇在沈陽,因為沈陽是傳統的東北地區中心城市,不存在對黑龍江不公平問題,因為現在交通發達,有高鐵,從黑龍江到沈陽也很快。
  受理案件 門檻高低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設定
  華商晨報:設立巡迴法庭,習總書記說初衷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法,息訴罷訪難度增加,那麼,如何設定巡迴法庭受理案件的門檻?
  王公義:設立巡迴法庭,把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放到巡迴法庭來處理,主要是方便訴訟,巡迴法庭它接受高院上訴和再審,它的門檻高低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設定,而不是把巡迴法庭的訴訟門檻抬高。
  華商晨報:如果對巡迴法庭的判決不服,是否還要到最高法去,如何通過制度來保障效率?
  王公義:巡迴法庭就是最高法院,只不過將行政和民事等拿到地方去審理,如果對巡迴法庭審理不服,那麼走申訴程序。按照法律規定該怎麼申訴就怎麼申訴。巡迴法庭的判決就是最高法院判決,它是最高級的,是最後判決,對最高級的判決不服,是不能申訴的。
  巡迴法庭的效率肯定要比現在的設置要高。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楊思源  (原標題:最高法巡迴法庭落戶沈陽渾南月底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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